劳动纠纷
关于单位解聘员工
关于单位解聘员工 我是一家乡镇卫生院的护士,如今因院长一职空缺,副院长为当上院长一职就想做一个好的成绩给卫生局看看。
当初我们医院里面是有医生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向病人推销安利产品,曾经卫生局也介入调查过此事,可最后也因无果而终。
本年5月25日,副院长说他在病房内发现了一桶安利蛋白粉,我不知道他和病人说了些什么,就说蛋白粉是我卖给病人的,当时他并没找到我对质,而是26日上午才找的我,找到我的时候我是头天上了通宵夜班的,所以我自己说了些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好像他给我说病人说蛋白粉是我的,我脸上有胎记。后来就叫我回家写材料。
我回到家后才发现不对劲,蛋白粉根本就不是我的,我为什么要写材料,29日上午再次找我的时候,我就说那个东西不是我的,副院长立即就火了,就说是病人亲口说了,他还做了笔录的,叫我不许狡辩。单天下午就立即开会,告诉所有的员工要将我解聘,还让各科室主任找我谈话,都叫我承认,最后业务院长找到我就说,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都要处罚你,如果你承认了,就不解聘你,如果你不承认就只有解聘你,但时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工作,我就只有承认了,可他们却非要逼我说出是哪个指示我干的。这根本就没有的事我都不知道说是谁,后来业务院长就说,你说出来了呀,就让你后面那个人帮你承受点,你如果不承认,你可能就承受不起,我就只有随便说一个人了。
现在我按他们的意思,要我承认的,我也承认了,要我说的,我也说的,可是他们却说是我扭曲事实,本来事实就已经被他们扭曲了,我就只有扭曲走了。但现在他们还是要解聘我,还说解聘我过后,还要贴公告,让所有的人的知道我是一个做安利的,让其他单位也不敢要我。
我该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蓉8899(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1-06-0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