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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婚姻家庭纠纷

求助-婚姻家庭纠纷 本人和妻子籍贯黑龙江省伊春市,工作于辽宁大连市。经媒人介绍于去年底登记并给妻子5万元彩礼和首饰若干,今年7月25日举行婚礼,8月5日在大连开发区购得一处房产,房产证应妻子要求写双方名字,资金完全是我出的。今年8月底妻子以捐款名义给以陌生男子汇款,本人知道后和妻子理论,妻子在袜子里藏好现金做愤愤不平状离开家,去宾馆过夜,第二天清晨回到家中,将家中所有银行卡包括本人工资卡偷走,本人发现拦截,但本人当时肩周炎特别严重拦不住,争吵时给女方一个耳光,女方当时刚刚怀孕不足一个月,女方夺门而出,将所有卡内钱财取空并出走到葫芦岛女方舅舅家,并打掉孩子。9月22日清晨,女方以及女方母亲,舅舅,舅妈四人来到本人家中,将家中女方物品一概取走,理由是要去北京看病,9月收取房屋取暖费,女方拒不出钱。现在打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女方以婚姻的名义骗取钱财,婚内转移财产。这种情况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我的房产是否应归我自己所有?妻子无工作,房屋首付和贷款均是我自己出钱,女方无陪嫁物品和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头发乱了04……(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9-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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