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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案例解析?

票据法案例解析? A公司委托甲银行于4月1日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乙银行为付款人、 B公司为收款人的即期汇票。B公司于4月5日得到该张汇票,并于4月18日将其背书给C公司。4月28日,C公司将该汇票金额改写为30万元后又背书给D公司。D公司于5月8日持汇票向乙银行提示付款,但遭乙银行拒付。于是,D公司于5月10日向A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向其行使追索权。试分析:(1)乙银行对D公司拒付的理由是什么?乙银行的拒付属于票据法上的何种行为?(2)D公司能否对A公司行使追索权?为什么?(3)该票据关系的当事人中,哪些人应为D公司的追索对象?它们各应就多少票据金额承担票据责任(假定追索费用及利息相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scyg(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09-07-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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