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出资购房,写的男方名字,房产证日期是2010年四月,结婚证是2010年九月
是男方个人财
没有其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女方有出资证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属于婚前购房,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其出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属于共同财产,父母还贷有证据证明,可要求除去后,再分割。
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出资、有权要求返还;房屋,增值部分、有权要求分割。
协商不成,可起诉。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你好,婚前购房,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若女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协商不成可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