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未结婚,由男方父母出资付房款首付30%,房产证上由男女双方名字,婚后贷款由双方共同支付
父母出资相当于赠与,可以打印银行账单,汇款记录。
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考虑出资协议,
平均分割;出资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话,按借贷处理
婚后部份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的出资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按赠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