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剩余房租纠纷,烦心的事啊
剩余房租纠纷,烦心的事啊 2008年10月,在天地新城通过中介租了一个房子,合同签订一年。2009年4月,房东甲将房子卖给了房东乙,2010年6月,房东乙说要准备将房子卖了。我们一听说这事,就立即重新更换了房子。当时搬家搬得急,余款没结清,主要包含押金,剩余16天的房租,以及需要扣除的水电气费。现在准备和他结算时,有4点让我们无法接受:1. 剩余房租他不退,他说是我们当时主动搬出的; 2.电费比实际的要来的高(我们通过电费账号查过);3.有限电视费当时是包含在房租中的,合同中很明白,他说要加上;4.押金我们前后交过两次,一次是1000,后来涨了房租后,又追加了500,听他的意思,他现在只认500。对于剩余的房租,我已经和他说了,既然大家都各执一词,无证据证明自己,我就吃点亏,每人承担一半就行了,他仍是不依。现在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接,短信也不回。因为这事,搞得我们心情很不好。世上怎么有这么无赖的人啊!另外,问下,房租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有税?就我所知,他有好几处房产,估计是偷税漏税了。希望专家给点意见,怎么去维权,现在钱在他那,他就主,我们就是弱势群体!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ishma……(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6-01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