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已签订承包合同而政府地亩补助大增,我可以要回补助吗?
已签订承包合同而政府地亩补助大增,我可以要回补助吗? 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打算将6亩2分地(枕头地5亩2分,经济田1亩)承包给乙方,每亩每年承包费为200元整,合计每年1200元整。
二承包费于每年7月10号以前付清(年付)。
三承包期限共计5年,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1日止。
四承包期内架线打井为甲方负责。
五政府地亩补助归乙方。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注
1甲方为我岳父,地是我岳父的,由于他喝酒上瘾,合同为我代笔
2甲方签字是我签的我岳父的名字还有我自己的名字
3上面没有盖章没有按手印
4政府地亩补助是我们用自己的名字去领,然后对方用200减去补助后把剩下的钱给我们
5现在来看应该支持发包人同意我方对外承包了
政府地亩补助是不确定的,原来政府地亩补助为30来元钱,没想到今年突然达到80元了,这样每亩比以前多50元了,6亩每年多300元了,还有增长趋势,本来我们每年得到1200元然后去掉30×6=180也就是1000元,现在由于政府补助大增,我们想把补助要过来,如果要是每亩长到200元以上我们还要给他钱不成,按合同上第六条我们想协商解决,最后想和他平分政府地亩补助对方都不同意,说是就按合同办事,要不你就去打官司去,6亩2分地我们让着他是按6亩算的,没想到对方竟如此不通情理!
我想问一下,我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要回补助合法吗?我可以通过法律要回补助吗?我要回补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要回补助我们要负多大责任啊?我现在很不想再和这个不够意思的人打交道!我要是想和他终止合同该以什么方式终止啊?虽然没写违约金什么的,但是他已经在地里施肥,到时我还要给他多少违约金啊?
下面是我收集的一点知识,我该如何理解啊?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你作为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qix……(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08-10-01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