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特别重体力劳动的退休问题
关于特别重体力劳动的退休问题 我父亲是水利水电十一局的一名职工,今年55岁。已经从事破碎工工作13年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属于特别重体力劳动的职业,是应该可以办理退休的,但是因为单位做的档案上不是破碎工的岗位,所以现在办理不了退休,找单位要求将档案改为实际工作的工种,但是单位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扯皮,不予更改。我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哪些手段才能办理退休,如果要诉诸法庭的话,应该拿到哪些证据会有利(单位也不给开档案有误的证明)?在线等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fe……(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1-06-01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