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4年了,现在怀孕了,公司已控制成本为由,要我离职…第一份合同到期时间是13年9月
可以不必离职,除非公司给出相应或令你满意的补偿。
您的案件涉及两个法律问题:首先,如果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其次,规定在怀孕期间以及产假期间企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否则,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赔偿金。如还有疑问,建议电话免费咨询:15827314189.
违法解聘可以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13年11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另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无故解除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你好,可不必离职,若违法解聘可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