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板拒付劳动报酬
老板拒付劳动报酬 本人于2011年2月23日-4月17日在椒江灵济双赢童装厂做打样师傅。没签合同,当时口头约定从2011年2月23日做到2012年元月13日,也就是农历2011年12月20日止,总薪水为七万元人民币。该厂负责人在我工作期间不断招聘师傅,于2011年4月17日招来一师傅,继而将我解雇。并要求我在最多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里等新的师傅适应工作了我才能结算工资离厂。一个多星期后,该厂老板表示接受新的师傅,但是拒绝支付完我应有的工资,又拒绝写下工资欠条(其他工人辞职厂里有写欠条的)。照算我应得工资10937.5元人民币。已经支取5021元。该厂实际还应支付工资5916.5元人民币给我。我该怎么办,我可起诉老板拒付劳动报酬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issy……(浙江)
提问时间:2011-05-29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