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经常无故被同学殴打
向学校反映这一情况,要求学校妥善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向警方报案,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们家长可以要求打人者的家长及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向警方报案,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向学校领导反应,情节严重,可以报警。
到学校反映这一情况,要求学校做出处理,如果情况比较严重,不妨告加害方侵权.
向学校反映解决。学校失职,可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