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我应该如何维权?
我应该如何维权? 我是天津本市一名大学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后我的一位男老师偶然和我取得联系,他得知我大学时代曾经很欣赏他后兴奋不已,在明知我是他妻子所在高中毕业的学生前提下,利用我的感情诱骗我多次发生性关系。
几个月后我们的关系被他妻子发现,去年9月13日又联合她的丈夫将我骗到家中进行殴打,导致我头部多处受伤,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并且本身我右手行动不便。后来我们的案子归到了王顶堤派出所,经过一番周折,今天2月1日南开分局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女方处10日拘留,并处罚金500元。但女方不服,于临近行政复议期限时(大概是3月底4月初)向天津市公安局申请了复议。
现我大学老师已经被学校严肃处理,但我的案子迟迟没有完结,眼看复议决定书下达期限临近了,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在公安南开分局下达处罚通知书后,只是凭借违法行为人的一句她准备申请行政复议,而事实一直拖延到将近期限结束,而不执行拘留,这种做法合法吗?
2.我可以采取何种方式了解行政复议的进展情况?具体怎样操作?
3.若是行政复议机关超过期限没有下达复议决定书,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凋零的花朵(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1-05-27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