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请问北京市对于集体土地上住户的强制拆迁,政府是否有权下发强制拆迁书
请问北京市对于集体土地上住户的强制拆迁,政府是否有权下发强制拆迁书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问区政府是否有权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强拆,下发强拆通知书,法院是否有授权政府这么做的权力,如果有的话,在强拆通知书中是否应该明确标出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keiv……(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09-07-20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