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问题 1990年12月17日出生,父母在5岁时离婚,法院判给女方,十三年间父亲没有执行任何应当执行的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因此想要对其提起民事诉讼,目的不是钱,是觉得这种人应当受到制裁,因此对于诉讼时效有些疑惑,请高人指点。
一:诉讼时效是否应该从本人年满十八周岁时算起?
二:诉讼时效应当算两年还是二十年的民事权利保护时间?
三:如果起诉的话,能够得到的是5岁至18岁的抚养费,还是诉讼期两年内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emie……(青海)
提问时间:2009-07-20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