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不公平对待受岐视之下的辞职咨询

不公平对待受岐视之下的辞职咨询 持续一家公司工作13年,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每一年或2年重签一次。最近因为感觉继续工作下去前途无望,加上长年与妻儿分居两地,想辞职。辞职的导火线也为最近一次中山市上调工资,公司没有依法帮我上调,而给同等职务人员私下调整,感觉被歧视。如果我提出辞职申请,按我的情况是否可以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获得多倍补偿。我每次工资为5200,高于中山市上年平均工资水平,是否意味可以以3倍的标准赔偿12年?期待您的帮助,想尽快回去陪家人,结束十多年的离散,老板偏心,没有好眷恋的了。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wein……(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9-09 21: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