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不公平对待受岐视之下的辞职咨询
不公平对待受岐视之下的辞职咨询 持续一家公司工作13年,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每一年或2年重签一次。最近因为感觉继续工作下去前途无望,加上长年与妻儿分居两地,想辞职。辞职的导火线也为最近一次中山市上调工资,公司没有依法帮我上调,而给同等职务人员私下调整,感觉被歧视。如果我提出辞职申请,按我的情况是否可以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获得多倍补偿。我每次工资为5200,高于中山市上年平均工资水平,是否意味可以以3倍的标准赔偿12年?期待您的帮助,想尽快回去陪家人,结束十多年的离散,老板偏心,没有好眷恋的了。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wein……(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9-09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