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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底

婚姻家底 我生有两个小孩(10个月大和5岁),发现丈夫有外遇想离婚,但他却不承认事实,而我没有证据,第三者曾经多次发过短信息给我揭露她与我丈夫的婚外行为,但我当时没在意就删除了,请问这算不算还有证据呢?(用手机内存卡还能找回来信息的内容吗),因为我跟丈夫协商过离婚的事,他说要我抚养一个小孩,但是我觉得这样做太便宜他了,我不想扶养小孩,我想让他一个人去承担后果,毕竟是他的过错造成的。其二,半年前我发现他有外遇的事,就跟他签了一个协议(是我用笔自己拟的,但他也签了名的),是关于如果再有跟那位所谓的第三者有联系有来往的,我有证据的情况下,要赔偿我15万元,而且必须无条件离婚,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现在协议在我手上,而且只有一份。事实上他一直有跟那个女的来往,但是我没有证据(我知道他们也有手机通话记录,短信等等)我协议上写得很清楚,只要有来往他就算违反了协议内容,包括通电话等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ba2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5-2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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