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一对老人有三个儿子,2014年5月男同志过世了,当月三个儿子写了一份协议

一对老人有三个儿子,2014年5月男同志过世了,当月三个儿子写了一份协议 一对老人有三个儿子,2014年5月男同志过世了,当月三个儿子写了一份协议,老大给剩下的女同志养老送终,老人的房产归老大所有,三人共同签字按了手印,今年8月剩下的女同志也过世了,由于种种原因(第一,去年签字时老大的儿子有威胁两位叔叔的意味逼迫两位叔叔签字,第二,老二生病没有工作能力了,第三,老大儿子对叔叔们不敬)现在老二和老三想要反悔放弃房产,想平均分配,当时女同志没有留遗产由子女自己分配的同意书,也就是没留下遗嘱,三方协议也未公正过。请问,老二和老三共同要求作废协议而实行房产三人平均分配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5-09-05 23:3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