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教房屋租赁问题
请教房屋租赁问题 本人2000年租用一间门市进行经营(房屋总面积60平,有二间),至今已九年多了。2003房主将另一间租予“某某”经营。2008年8月末,我们两家交完一年租金后,房主在未通知我们两家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他人,未交易完时,被“某某”知道后找到房主买回房屋所有权。期间,我也向房主提出购买房屋的意愿,房主怕多事非,拒绝卖给我,由于我经济能力有限,就未执意购买。我担心“某某”成为新房主后,不再继续将房屋租给我,便于半年前与“某某”协商租房事宜,“某某”口头答应将房屋继续租予我,我便未再找房源。一个月前,“某某“将房屋门面装修(此时距我租期满还有两个月),我考虑到还要继续租用人家的房子,便未阻止。装修拖拉缓慢,工种衔接不好,进行缓慢,就在装修基本完毕之时,“某某”通知我房屋不能继续租给我了,我无法接受,因为还有一个月租期即满,我无法找到适合的门市,另外,我在此处已经营十年头,有一定客源,如果搬得太远,客源流失,将无法经营。请问:到期时我可以拒绝搬出吗?我可以提出装修期间的赔偿吗?如果赔偿,应该如何计算?我还有其他权益吗?期待解答,谢谢!希望增长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静宇(辽宁)
提问时间:2009-07-18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