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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 把个人应得利益

学校实习 把个人应得利益 我女朋友在一个技校上学··然后去北京要实习三个月·去实习一天要工作12个小时·工厂是有工资要开的 但是学校都据为己有了 每天只管三餐和住宿···这属于侵犯人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昵呢(湖南)
提问时间:2011-05-19 19: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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