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样是杀人未遂吗??
这样是杀人未遂吗?? 我是一个教师。昨天下午我一个已经毕业了的学生,突然跟随我到了我们楼道内,然后和我说有事,我突然看见他拿出一把装潢材料刀,准备行凶。我马上转身跑上楼回家,然后我告诉我我们领导,领导让我找公安科,然后公安科的领导让我直接打110,但是我怕把事情闹大,没有报案。而是联系了他的父母,和他们说了情况,然后我也给这个孩子打了电话,然后他说没有事,还说没有见过我(可能是害羞还是其他原因),总之他以前也跟随过其他老师,并且手拿凶器,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犯罪,如何来量刑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pslo……(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1-05-1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