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2011年29日凌晨2点在内蒙古乌海市公务素居民区发生一起杀人未遂事件。
2011年29日凌晨2点在内蒙古乌海市公务素居民区发生一起杀人未遂事件。 受害者为一男、一女两名老人,犯罪嫌疑人为老人女儿的前夫,因同女儿不合,不同意分手,经过多次恐吓、骚扰、威胁后未果,偏起杀念。
当日,犯罪嫌疑人王建强同另一名年轻男子携带两捆胶带和40公升汽油于夜里2点破门而入,将两名老人捆起,毒打老头,导致老头当场昏迷,倒了满屋汽油,由于老太太被捆在另一间屋子,趁犯罪者不注意逃脱,求助并报警。警察来后犯罪着已逃。事后民警将老头送到石嘴山医院,经抢救生还。期间犯罪者还嚣张至极,多次打电话恐吓、叫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90814……(内蒙古-乌海)
提问时间:2011-05-03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