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还是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还是工伤赔偿 我是一位在外打工者,来到乌海郊外漏天煤矿上班,被聘开翻斗车拉石头拉煤(无合同),5月10日中午11时左右临快下班吃饭时间,去为我所开的车水箱加水,被一名同一矿上为另一车老板开车的司机欺负,用一米多长铁翘棍将我打伤倒地,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我未还手,司机跑掉),送去医院治疗(未报案),经诊断拍片骨头未伤,医生让回家静养一段时间(主要伤到左肩部和右大腿的筋、肌肉、软组织),现已过了七八天了,但手臂和腿部还有余青红肿,忍痛勉强可以活动,前几天对方车主还有人管治疗费用,经私下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现双方车主领导都无人管,置之不理,说继续治疗费用只能自己出钱,不于报销,请问现我该怎么处理此事?是否还能报案?属于工伤赔偿还是人身损害?如索要赔偿都有那些赔偿?望能尽快给于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wsjh(内蒙古-乌海)
提问时间:2011-05-17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