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我是否损害了公司的形象?还是公司该对我受到人身攻击做赔偿?
请问我是否损害了公司的形象?还是公司该对我受到人身攻击做赔偿? 你好,我是一个公司的员工,因为在工作方面可能和别的同事有一些矛盾(我们公司一共有8个同事)在一次为了她没把工作做完还理直气壮的说做完了以后,我就反驳了她,就在事情发生的当天晚上,有人夜里12点半上了我们公司的QQ(我们公司有4个QQ号)其中的1个在我个人的QQ空间里辱骂我。我看到以后,就在我自己的QQ空间里回复了辱骂我的留言,但是我没有点任何人的名字,也没点到我们单位的名字,只说我们单位有一个女人和他老公的不和睦。第2天我们同事就叫我们经理看了,我们经理说我这样做是触犯了法律?!还说他无法查到这个人是谁,但是却明确的知道了我是在损害公司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为我个人的QQ上加的有公司QQ的好友,我在个人QQ上的留言公司的QQ也能看到)请问,如果经理因为这要开除我或者要罚我款,也或者要我公开道歉,我是不是该拒绝?如果我想针对这件事要提出诉讼,我该把谁做为被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娜娜9(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3-04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