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租住的房贴问题
房屋租住的房贴问题 我是一所中学的一名普通教师,2000年左右起租住学校一套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公用房屋至今,面积约为70多平方米,租住后曾数次向学校领导提出购买此房产权,但均被拒绝,2007年实行住房补贴时再次向学校领导提出购买产权,但还是被拒,只让我租住。由于我校的校务基本处于不公开状态,教职工对于政策法规的了解仅来源于校领导在教职工大会上的“择点选读”,领导们也因此把我与租住学校其它单间房和不配套房的老师一一起确定为无房户,我在不知政策的情况下被迫服从了学校的“政策”,房改时被迫和不配套房和租住单间教师以及其它无房户一起得了全额补贴,现在学校搬迁在即,学校领导要租住公房的我和不配套房的教职工以及租住单间的老师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我们对此有异议,并对学校当时的处理方式提出质疑,认为学校当时在传达政策上是不到位的,政策也没及时公示(如今学校为了弥补过错,现在才将当时的住房补贴政策张贴于宣传栏上,并且至今有一个补充说明的政策学校一直没有,更别说传达了),学校没有按照住房补贴政策执行,我要求学校纠正过去的错误,也希望学校主管部门给予调查,正确处理。不知这种要求是否合理,我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你们拨冗予答复为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engls……(重庆)
提问时间:2011-05-17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