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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租住问题

关于房屋租住问题 你好,律师们,情况是是这样的,我租的房子还没有满约,我提前和房东说了,我不租了,我之前已经交了两个月的押金3900元,我不打算要回,但有些水电杂费,和一些家具损坏,估计1000元左右,房东叫我全部结清,但我觉得我既然交了3900元押金了,也知道自己提前退租不合理,所以就当3900元是补偿了。这样我是对还是错了。我个人觉得这个房东特不讲理,连3900元都不要了,还来追讨这些小费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rus(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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