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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房屋,乙方租,又把该房分租为A,B,C.其中B,C为乙方租

甲方的房屋,乙方租,又把该房分租为A,B,C.其中B,C为乙方租 甲方的房屋,乙方租,又把该房分租为A,B,C.其中B,C为乙方租,A由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将A租给丙方。乙方与丙方合同签明,租期为一年,但丙方因事租期不到,便要不再租A。(1问:若丙方在租至6个月后,不再交房租,是否可以将A交由乙方管理?若否,则该如何,是否应从押金中抵扣?抵扣多少?)而后,丙方找人(视为丁方)转租,想从中收取装修门面时的费用(2问:该费用该如何定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5-08-29 20: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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