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外出培训,感染梅毒和生殖器疱疹被开除
根据《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感染梅毒和生殖器疱疹不属于学校、教育局解除合同的范围,你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反映,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学校继续履行合同!
我已经回复了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