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违约金纠纷
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违约金纠纷 协议书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 被执行人于2005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申请人欠款3万元正(实际3.33余万元)。
2. 被执行人如之前未付欠款,同意付利息(此利息低于原判决是否合理)。
3. 申请人对其他款放弃。
注:被执行人到期未付3万元,至今只付给2万元。
请问:
1. 被执行人违约,该协议书是否继续有效。
2. 申请人是否可以要求执行原判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engyu……(辽宁)
提问时间:2011-05-16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