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辖
只要有可能判处无期死刑,中院就可以审理。注意这里是“可能”;至于审理之后是否判判无期死刑是法院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涉嫌故意杀人罪,只要有可能判无期以上的,则一审都由中院管辖,除非有特殊情况如精神病人等,才由基层法院管辖。
详细可来电咨询。
有这种可能。具体要看案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