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杀人犯取保候审合法吗?
杀人犯取保候审合法吗? 我的姐姐杨萍2011年4.17日晚,被他的丈夫罗伟在新疆霍城县64团糖厂的家中残忍杀害。18日他还照常跑车,拿走姐姐放在店中的提货款,还他在外面的帐。并用姐姐的手机给我们家人和姐的朋友发短信说,姐到乌鲁木齐提货学习去了。19日他回到尼勒可二牧场交给他妹妹一些东西。告诉他妹妹他杀了自己的老婆,。他弟弟报的警,说他哥哥杀人了。20日凌晨5点伊犁垦区刑警和64团派处所民警来到我妈家,告诉我们,姐姐被害。家里沙发上,垫子上,地板上,全是血。但是现场没找到姐。经审讯,他交代他用刀把人砍死后,把凶器和人扔进伊犁河了。又根据他的交代,警察在63团的一个地方。挖出了他包了尸体的小被子,上面也沾满血迹。我们全家陷入巨大的悲痛中,也相信法律会制裁他,可让人悲愤和不理解的是,5.11日杀人犯被取保候审一年,已经被他弟弟保释出去了。伊犁垦区公安局说不知道检察院为什么不受理。13日我们又到检察院讨说法,检察院说公安局提供的证据不足。因为没有找到尸体和凶器。请问这种杀人犯被保释,合法吗 问题补充:让我揪心的是,他们的孩子19岁的罗杨健博。问我的一句话,二姨,我妈这么善良,这么好,为什么会被害死。杀人犯还能被保释?我姐常年遭受家庭暴力,并多次报警。今年4月起诉离婚。在姐姐店里我收拾她的遗物,发现她年前写的一封遗书。(这也让公安局拍照了,)罗伟经常威胁要杀她,而且是你们全家。她说如果我不明不白死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3246(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1-05-15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