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残疾人请求律师老师们的帮助。谢谢!
残疾人请求律师老师们的帮助。谢谢! 出租了部分从房东处租来的门面房给租客,当天收了租客的一万块钱定金,并写了一张收条给其。
隔一天才得知房东与我签订的合同上有这么一条“不准私自转让所租使用权。”
第二天我便向租客说明,想要回定金收据,把定金退还给其。租客不同意,要我赔偿两万块钱违约金。现在租客起诉了我,要求我赔偿两万块钱,含本金一万。
请问各位律师老师,我该怎么办?我是否有义务承担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972hxs(江苏)
提问时间:2015-08-28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