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跪求各位资深律师老师帮助我,谢谢您!
跪求各位资深律师老师帮助我,谢谢您! 您好,各位资深律师,事情是这样的,几个月前,我交了一个朋友,相处间见他面慈心善,一来二往也就熟络了起来,当时正赶上我租房子,他陪我找了房子并且帮我搬了家,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我身份证丢了,没有办法,让房东看了他的证件,所以合同上签的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并注明我俩的身份证号码,谁知没过多久我患上神经衰弱,经常幻听,我身边也没有其他人,就找他来陪我,可我病愈后他竟然不走了,吃我的住我的,所有的开销全部由我支撑,他吃喝抽烟,整个生活开销都是蹭我的,无论我怎么赶他都不走,整个变了一张脸,令我苦不堪言,后来有一次在QQ.上压抑太久的我无意与自己的前男友吐了槽,谁知前男友带上几个人,来我家里,二话没说把他打了一顿,当时我吓傻了,担心男友打坏他,还奋力阻挡,男友踹了他几脚就带我离开了,第二天,那个男的报警以伤害罪,并加之附带一条说我是被男友强行带走的,也就是俗称强抢民女的罪名报了警,我想问各位的是,虽然合同签的是我俩,他赖在我家,,可以告他么?因为我交房费时,是把钱在提款机去出来后,放在朋友手里,付款时我又去拿来,才交上的,能不能作为我是付款人,房子是我租的证据,还有就是如果我出来作证,我不是被前男友强行带走的,我男友会得到相应的什么处罚,或者怎样的刑事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sh……(辽宁)
提问时间:2013-09-30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