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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市场动迁,既不给赔偿金也不给补偿金,并且在没有得到业

大连长兴市场动迁,既不给赔偿金也不给补偿金,并且在没有得到业 大连长兴市场动迁,既不给赔偿金也不给补偿金,并且在没有得到业主的同意的前提下与承租者以长兴市场的名义就将业主的摊位与承租者签订合同将摊位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8-25 16:2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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