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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被撞以后放在4S店修理,尚未拿到车,车却又被火烧掉,车头只剩空壳--索赔咨询

车子被撞以后放在4S店修理,尚未拿到车,车却又被火烧掉,车头只剩空壳--索赔咨询 你好律师:
我上海别克凯越车主,上海牌照,一个半月的新车在江西发生追尾,因此放在当地一家4S店修理,修理费用69980元,正当我如约去取车的前一天,被告知,车子着火了,现在要求对方4S店赔车或赔款,但对方提出让我自行承担20%的折旧率,理由是着火前有过大修,但我只认可5%的自然折旧率,但不认可他所说的经过大修就有高的折旧率(理由是:4S用的是原装件,技术又过的关,我当然有理由相信经过大修以后该车已经基本恢复到追尾前的水平,因此,不可能有高的折旧率),请问:(1)折旧率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有无明确规定是多少比例吗?(2)如果起诉他,我能否获法院支持5%的折旧(胜算概率高吗?);(3)如果要起诉,我现在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lley(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1-05-1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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