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索赔 咨询
交通事故 索赔 咨询 您好,我的车子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认定报废,但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我的车子保险单上注明新车购置价和车辆损失险金额为38.86万,保险公司认为应该按照这个价格减去折旧和残值,赔我29万。我认为38.86万连新车裸车价都不到,更不要说是新车购置价,我的车子新车购置价是43万,有购车发票为证,应该按
一,43万减去折旧和残值来计算。
二,或则按照38.86万减去我投保时到出险时这段时间的折旧,再减去残值来计算。
为此向你们咨询,希望您们能给予专业的答复,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gttyy(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3-14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