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本人与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5月31号。装修公司一直没有做收尾工作
本人与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5月31号。装修公司一直没有做收尾工作 本人与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5月31号。装修公司一直没有做收尾工作,工程出现很多问题。装修公司一直拖延,到最后根本没消息了。我已经按照合同多次付款(有付款记录的)。好多材料也是我自己购买的。因为一直没收尾,直到2014年还有我与装修公司老板的沟通纪录,催他尽快解决没处理好的收尾工作。后来,装修公司根本就没影了,我因为工作繁忙也没在追纠。直到今年6月,收到法院传单,被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说我欠他装修费18万!收到法院来信,发现装修公司递交的装修合同是修改过的。1)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从2013年5月31号,改为2013年8月31号。2)把装修金额,已付的金额也有改动。很明显造假。合同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有我的签名和装修公司章,和每一页有合缝章。装修公司把中间没有我签名的页,全改动了。 请问:1)我该如何证明装修公司提交法院的合同造假?起诉不成立? 2)签订的装修合同法律效益是否已经过了2年的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至2013年5月31号。装修公司是2015年6月提交的起诉)? 此案8月28号开庭,急盼协助。谢谢,邹女士 18664646741 (昆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8-25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