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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村里应不应该给我 合理的安置价住房?

村里应不应该给我 合理的安置价住房? 我是河南洛阳人,1991年结婚在父母家。1999年土地规划部门批给土地使用批复。2001年村里给确定了宅基地位置,面积100平方米。在我们开始施工时,再任村干部阻止建房。由于当时风声说村里欲拆迁,政府拆迁是以每人40平方米加大龄30平方米的安置价来安置村民;房屋给的是补偿价。但现在却变成村委自我拆迁改造,仅以宅基证来兑换安置面积。无宅基证有批复的按批复面积安置(但必须建有房屋。)村委协商的这一"政策"使我们同一批的批复,有的有效,有的无效。作为享有本村各种收益的本村村民,我们的土地被卖掉,村里应不应该给我们合理的安置价住房面积?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27355……(河南)
提问时间:2011-05-1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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