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此门市部应不应该负责,如果要负责是负民事责任还是雇主责任?
请问此门市部应不应该负责,如果要负责是负民事责任还是雇主责任? 主要要点:是门市部请民工送货;
事实情况:
建材门市部(经营钢材)需要在7月6日早晨送货给顾客,该门市部则通知了以前在此托运过的老三轮摩托车(出事者:事主51岁),费用支付都是按照每次结清,三轮车及车主在6:30分即可赶到,门市部由一名员工配合三轮车主一起按照常规装载好所运输的材料,并确认安全无误(口头)后由三轮车车主一人前往送货目的地,在途中三轮安全行驶也,迅速达到了目的地,一般说来按照送货习惯车主将自行卸货(因费用已包括在内);所以三轮车主自行独自承担卸货;该三轮车主当卸载到一半时(只是卸载了车上的一边),因卸载操作不当而导致了部分钢筋从另一边车上有滑落下来,出现了一边负重的现象,在此“三轮车主”仍然前往另一边去卸载(按照成年人的阅历定会知道另一边会出现负重现象),在卸载过程中将已经负重一边承载钢筋的横木梁再次加重,因车主过失导致负重侧翻,横木梁刚好击中了三轮车主的头部,而后由120送往医院;在此出于人道主义,该门市部的老板每天去看望伤者,也将其该次运输费用也一并支付完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hj2……(广东)
提问时间:2009-07-14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