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父亲给女儿的承诺书,这样生效吗?
父亲给女儿的承诺书,这样生效吗? 父亲给与我的承诺书,麻烦看一下是否生效。
经父女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几点方案作为相互兑现的书面证明。
一、对于江湾镇万安路(具体地址)住房出售后,父许诺留给女儿卖房所得的人名币(具体数额)对女儿的安置;女儿结婚时(前)为支付期限。
二、嘉定区(具体地址)产权证办理时本人和女儿同为产权人。爷爷奶奶有永久居住权。但是最终产权归女儿所有。
三、市区购置新住房(待购),父亲必须将原万安路(具体地址)的3人户口全部转入新购房,女儿未婚时可居住。婚后女儿,父亲各自独居。新住房产权独资购买。作为父亲养老之处,其产权处置父亲作主。
承诺书人:父亲(名字)
承诺人:女儿(名字)
本承诺书仅作家庭之用,永久生效
日期
请问这样的承诺书在法律上是否生效,可以作为父亲对女儿的承诺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露如凤凰(上海)
提问时间:2009-07-14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