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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代收货款问题

代理商代收货款问题 我是建材生产厂家,我出售货物给我的代理商,代理商已经把货款全部给了我。现在我的代理商公司要求我出具一份代收货款的证明,工地把货款直接付给我的代理商,而不是给我公司,因为代理商已经付给我货款了。

工地要求在代收货款证明信上加这么一句话:
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全部由xxxx有限公司(我的厂家,不是代理商公司)承担责任。

后面是不是还需要加点别的话啊 这个经济纠纷的范围太广了是吗 是不是应该再加点别的 比如仅限于什么什么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cclw(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1-05-1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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