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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您好!
我家住顶楼六楼,今年的第一场雨后我们的房顶漏雨了,我们花钱进行了维修,以前经常出现漏的现象,维修费也都是由我们自己承担的,但听说别的楼洞居民说,他们的屋顶漏雨是由楼下的几层居民共同分摊的,我们找了居委会,居会委说管不了,我们这也没有物业,我想问问专家国家是否有关于此类问题的相关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chunya……(天津)
提问时间:2011-05-09 11:02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1-05-09 14:07
应当由受益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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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1-05-09 11:11
如果是私产房,物业有公共维修基金;公产房,可以找房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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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龙律师
2011-05-10 07:25
由受益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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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1-05-11 09:15
如果没有业主委、没有收存维修基金的私产房,由全体共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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