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方是六十几岁的妇女我们能得到赔偿吗?
对方是六十几岁的妇女我们能得到赔偿吗? 林律师你好!我是是前几天咨询这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丈母娘被打一事,事情是这样的在前半个多月我丈母娘(40多岁患有严重的内风湿行动不是很方便)被一个60多岁的妇女打了,(事情的起因和一块宅基地有关, 那是我岳父的弟弟地和他们有纠纷)当时有报警,民警就说被那老人打就当是被狗咬了,后去住院检查面部被抓伤脑部有脑震荡等伤害花了四五千元。在我丈母娘去住院的第二天那个老人也去住院了,现在我们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派出所办案的那个民警说对方也去住院了她们花了六千多(她们没有医院的检查单),要不大家就算了互不赔偿,不然要我们赔一千多,就这样要强迫我们反事情了结了,经我们了解那个办案民警和对方的儿子有一定的关系。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办?》的小陈,可是对方是六十几岁的妇女我们能得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漳州小陈(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1-05-09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