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们是不是应该得到经济赔偿?
我们是不是应该得到经济赔偿? 这些年来,我们一家人始终为这件事烦恼着。
我父亲去世早,过去的时候穷,在我3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和哥哥2个姐姐改嫁给了一个光棍。我的妈妈,哥哥和一个姐姐在同一单位干活,那年正赶上发洪水,单位给分了大点的房子照顾我家人多,可是那是公房不能白住,每月得交3元多的房费。后来妈妈和继父有了个儿子,因为弟弟小没人带,妈妈生下弟弟就没有工作过。因为那年月唉饿,我在16岁就下地干活了。继父决定在那房子旁边盖间简易房,把那间房子上交。由于从小我总挨打,继父不喜欢我。也不能给我盖房子取媳妇。妈妈和我商量让我找继父谈谈,那间房子让我留下,房费由我来交,方便以后我取媳妇。他同意了,于是我从73年开始从每月16块的工资中交纳3块多的房费,一交就是8年多,终于有一天我结婚了才搬进那房子里住。后来我和媳妇进了我家房子的归属单位里工作,那些年单位效益好,我们夫妻还申请了住房,可是单位没批分。因为我们当时我们有房子住,并且那房子还是归这单位的。我们一直住着,也没多想。后来房子归个人所有了,我也没有去办理什么相关的手续。后来弟弟也结婚了。随着时间的变化我们一家人相处的也很融洽。在2004年听说辽河要建大桥,正好是在我家那附近的位置,我们家的人就开始打算我居住的房子了[都说我家那30多平米的房子动迁了价值4万元]。单位也开始办理公有制的房屋归个人的房照手续。我和我的孩子当时在外打工,只有我妻子一人在家,消息也不灵通。有一天,我的继父来轰赶我妻子并要求我们一家人在3天内搬出这个家。在妻子离开家里去我工作的地方找我时,我的继父去我单位办理了房照。我找继父谈时,他让要不搬出去,要不拿出12000元钱买那间房子。他还说,我自己的亲生儿子还没住上那房子,怎么能给你呢。我不同意,我们发生了争执。于是,事情发上了变化,我的姐姐也打这算盘呢,她说她要买,我继父又派弟弟来找我,通知抓紧搬出去,姐姐拿12000元买了那间房子了。我们被逼着搬出来了。现在,我妈妈也去世了,辽河大桥也建好了,他那间房子过去是买给了我姐姐,现在由于房照一直是继父的名字,姐姐也没改名。他把12000元返给了姐姐,现在变为他己有的财产了,他立了遗产给亲生儿子。现在这间房子动迁了价值9万多元。
对这件事,我始终憋了一口气,想不明白。在此想请教个位律师,这间房子在我延续的交了这多年的房费才留到现在赶上了动迁的好时候,继父他一分也没给我补偿。当初我要是不留下这间房子,这9万多元怎么也不能落入他们的口袋里啊。我是不是应该讨回公道,要求经济赔偿。怎么说我也交了30来年的房费,我也住了20多年的房子,说被他要走就要走了。这房子的归属单位与继父的工作单位根本就没关系。再则说了,他要是早要走这间房子,我和妻子是单位的双职工,单位也能给我们分房子,就因为他现在才想要回房子耽误了我的向单位申请的好机会呢。我该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滨城人(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4-14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