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2004年5月31日交楼,合同约定交楼后180天内办妥房产证,超过365天未办妥业主可
(1)由于逾期办证超过365天,你可以退楼,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房子有装修的,还要赔偿装修损失。(2)要求开发商办妥房产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以购房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和逾期办证的天数计算违约责任。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询以便更好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