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经济问题,请求分析
经济问题,请求分析 某个体户,经营天然大理石,负责人杨女士。2008年跟某房地产公司合作,给该公司的建筑项目A小区供应大理石,总货款为150多万元,在供货期间至2009年10月共支取货款138万元整,但是此138万元货款不是一次性支出的,而是一次一万两万或三万支取累计供138万,并且每次支款后杨女士都会给会计打一张白条,(今收石材款 计**元)在支取了75万元的时候开了一个总收据,后来支取了63万时又开了一张收据。但是就是在开63万收据的时候因杨女士没有空白收据了,故向该公司的会计借用收据,但是她说没有,正在此时另外一个该公司的供货商王先生来到,向此人借了一本新收据,杨女士两天后买了一本新收据还予王先生,另外将之前跟王先生借的那本仅使用过一页的收据放在了会计那里,心想以后使用方便。
直到年底该公司要给杨女士结部分货款,A小区的货款共150多万,已经结138万,该公司经理说A小区的款按照技术人员所量实际用料结账,会计告知如果按照所量用料结算,那之前支取的138万差不多已经够了,但实际供料150多万,而且这150多万单据都有工地收料人员签字,会计核对票据也是150多万,杨女士不能接受,故余款该公司未给结清,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个B工地的27万多的欠款也没有结,就这样,杨女士将带去的两个工地的票(即150多万和27万的票)都交给了会计。
此后会计也经常找杨女士,问其150多万的单子怎么办,杨女士也多次找该公司经理,但是未果,其间27万的单子也一直搁置没有结算。
此事一直拖到2010年底,杨女士跟该公司会计提到B工地的单子还未结算,该如何处理,但是会计并没有回答。随后年底对账时,又提到那150多万的单子,跟经理协商不妥,考虑到此事也已经拖了很长时间,最后杨女士只能委曲求全按照经理意思结算此款。随后找会计核算A小区的150万和B工地的27万两份票据还有多少未结算时,却惊人的发现已经有一张21万的收据,而且27万多的票据也已经入账。但是在此期间杨女士从未支取过此款也未开据过21万的收据。
该票据为模仿杨女士笔迹的假票,但是笔迹非常像,不容易鉴别。而且该入账的21万假票据为第二联,给鉴别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是此21万收据的票号与给会计的那本收据的第一页只差13页,因为疏忽大意,现在也无任何证据。
无助的杨女士请求律师帮忙出谋划策该如何解决此事,希望此事能够水落石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chel……(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5-06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