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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刘律师,烦你帮忙解答,本人和友合火做餐厅,经营快一年了,生意不是很好

你好刘律师,烦你帮忙解答,本人和友合火做餐厅,经营快一年了,生意不是很好 你好刘律师,烦你帮忙解答,本人和友合火做餐厅,经营快一年了,生意不是很好,但也没有亏本,后经商量朋友自己继续经营,也愿意退回本钱给我,但没有现金,就打了借条约定明年六月给钱,但朋友说当初对方合作协议找不到了,就在借条下注明本人与张某的一切协议,与字据作废,只以本借条为唯一依据。请问这样先前的合作协议能作废吗?如果到时候朋友不还钱又出示当初协议,在法律上协议还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5-08-1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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