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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被公交车拖拽,检查是筋膜炎,水肿软组织挫伤,医院留观七天

今年1月份被公交车拖拽,检查是筋膜炎,水肿软组织挫伤,医院留观七天 今年1月份被公交车拖拽,检查是筋膜炎,水肿软组织挫伤,医院留观七天,开病假条到3月份,然后病历等票据交到公交公司,开始负责处理的人说按病假条的时间解决,8月份才通知我只能报2个月。请问这类事件有怎样的法律依据?我是否应起诉公交公司?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5-08-0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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