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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是否可以拒绝“内退”?

是否可以拒绝“内退”? 某钢铁公司女职工甲(4月生日), 1994年至1997年4月29日与该公司签订的是一年固定期临时合同,1997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29日与该公签订3年期固定合同,后于2009年5月一日起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该钢铁公司为甲缴纳医保社保等,甲与其同事等人(一批工号为4开头的)是于1997年正式转正的。甲在公司工作认真上进,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
该公司经营正常,且每年都大量招工,但从1997年起就要求工号为4开头的这批职工年满45岁就必须“内退”,且无其他理由,而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给内退的职工,为其缴纳医保社保等。今年10月甲也将被“内退”,问甲是否可以拒绝“内退”?公司的“内退”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an_z……(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1-04-3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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