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时效是从离职后开始算起吗?
劳动仲裁时效是从离职后开始算起吗? 2011年3月签订2年合同,2013年3月合同到期公司有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之后公司没有让我离开,只是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工资以现金存到银行卡上,时间从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
2014年11月重新签订合同,交保险,直到2015年7月离职。
因我在职期间无法对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所以我想问一下,2015年7月离职,针对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公司违法用工的时间,还在劳动仲裁时效内吗,是否能够主张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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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996932(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5-08-0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