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追讨赔偿
追讨赔偿 入职:05年6月-11年2月
社保:07年6月-11年月
合同:07年6月签订1年,10年6月签订1年至11年6月
今年2月我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补缴2年社保,公司领导人推脱说是新劳动法规定08年后必须购买社保,之前的没有强行规定,从我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到现在,公司没做出任何书面的或者是短信留言类的举动,只是3月停缴了我的社保。
请问,我能向公司索要些什么赔偿?另外年后有几天没去公司上班,请问对赔偿有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拉侬(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4-30 11:08